Sunday, March 06, 2005

675的裹腳布

最近在汽車雜誌上看到一個新的解釋,關於台灣的用車文化。
[呵呵,很硬哦,要不要直接按END跳過]

在開始以前,我們先簡介一下汽車的變速系統。

一輛車子的傳動系統的演進,是由手排->自排->手自排一直到最近很紅的自手排[當然,在每個時期都有各種變速系統的存在,到目前沒有任何一種是被淘汰的]。而在每個階段它們的檔位都會隨著科技的發展而增加,例如,在二十年前,許多車子後面都要標示著"5-speed",以表示本車擁有高人一等的五速"手排"!這時,你便知道,比較陽春、入門的車子配備的是四速手排;再過個幾年,你會看到開始有些車子標著"Automatic",嘿嘿!自排的唷,而自排的檔位也從十年前的三速到目前十分普及的四速、中大型房車的五速。

隨著人口的發展、經濟的成長,台灣的車輛數之多以及用車環境的擁擠程度都到了可以跟東京、紐約、巴黎抗衡的境界。這時候當然是自排吃香,因為不用踩離合器、換檔。然,為了因應一些開車喜歡動手動腳的車迷、性能狂[這些人多數存在於汽車雜誌社;P],車廠研發了以自排變速箱為體的手自排,讓這些人除了摸摸女友大腿以外還可以操弄一下那象徵權力的排檔桿;接著,這些人又不滿意了,因為自排變速箱終究是自排,傳輸效率沒有手排變速箱好,Ok Ok,車廠又順應民情發展了自手排!注意文字的排序哦,這次是以手排變速箱為體的自動排檔,效率與速度則是介於手自排與手排之間。最近,福斯集團迸出了DSG(Direct Shift Gear)

一個終於可以超越傳統手排速度的變速系統,讓你可以同時兼顧速度與便利。

接下來就是雜誌說的部分了[^^"]
這下好了!照科技的發展,手自排與自手排理當漸漸取代傳統自排了,沒想到OPEL卻說,CORSA的手自排版本賣得不好,消費者對於可以自己換換檔位並不感到興趣,因此,又要順應民情改回傳統四速自排了@@"

他們的解釋是,手自排這種科技在歐洲比較吃香,因為歐洲人本來就勤於開手排車,他們十輛車中大概有八輛是手排滴,只是最近可能變懶了、或是交通真的太擁擠,所以手自排、自手排便有生存的空間;反觀台灣,自排車的數量大概是手排的二十倍吧!!就跟美國佬一樣,就是不喜歡動手[還是說美國與台灣的副手座都坐著讓駕駛不忍移去右手邊的尤物!? 男女皆可,我們都能想像],所以... .. .管他手自排、自手排還是香雞排[還真的有可能是因為我們比歐洲人愛在車上嗑東西呢]都一樣。

而我回顧自己的用車習慣... .. .

有一回,我開到同學的GLOBAL LANCER,擁有INVECS-III六速手自排

開著開著,在一片寂靜聲中,喀拉、喀拉地,我換起檔來,因為信奉手排至上的我手癢了。沒想到這個聲音異常地突兀、不自然,我根本不好意思再玩下去,不到三十秒便作罷。

追根究底,我發現只要車上載著"人",我便不敢恣意妄為,開車就像自強號;只有一個人或是以前在雜誌社試車時,才能開得像平快車!又當你載著老弱婦孺奔馳在106縣道、南橫公路等彎比直快樂的路段時,簡直就像冬天穿著厚重的外套要搔癢一樣地痛苦[是不是有句成語叫隔套搔癢O.o?]!
嗯,難怪手自排吃不開了,老弱們會視你的換檔動作為搞破壞、婦孺會希望與其操弄排檔桿不如把時間花在她們身上... .. .

於是,我決定了,我以後不要買手自排、自手排
我就直接買"手排"! 這種不換檔還真不能前進的車型,就沒有人會抱怨我了,哈哈!
[大概也不會有人想坐我的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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